关键在于这篇文章涉及到的层面不仅仅是刑部的问题,更深层次的还涉及到了吏部选官授官和都察院对官员考察考核机制,作者在文章里很显然还是有所保留的,但仍然若隐若现的提出了一些质疑和担心,并给出了一些方向性的建议和意见。